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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10 記者:曹健 來源:經濟參考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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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銀川10月9日電
寧夏回族自治區最低工資標準從10月1日起開始調整。按規定,延長法定工作時間的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和條件下的津貼,法律法規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如伙食補貼、上下班交通費補貼、住房補貼等,不得作為最低工資標準組成部分。 從10月1日開始,寧夏最低工資標準將分區域在原有的基礎上每人每月上調110元。非全日制最低小時工資標準也同步調整,一類區由5.20元調整為6.40元,二類區由五元調整為6.10元,三類區由4.70元調整為5.8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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