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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10 記者:張淼淼 來源:經濟參考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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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北京10月9日電
記者9日從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獲悉,繼去年7月將中、重度殘疾失業人員納入崗位補貼人員范圍后,北京市再次擴大崗位補貼人員范圍,提高補貼標準。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下發的《關于用人單位招用失業人員享受工資性崗位補貼有關問題的通知》自10月1日起生效。《通知》規定:將崗補范圍由原來的“4050”失業人員和中、重度殘疾失業人員,擴大到“4050”失業人員、城市低保人員、中重度殘疾人、零就業家庭人員、初次來京的隨軍家屬以及失業一年以上的其他城鎮登記失業人員。 補貼標準也由原來規定的“簽訂三年及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每招用一人給予5000元的一次性崗位補貼”,改為“簽訂三年及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每年給予3000元,三年共計9000元的工資性崗位補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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