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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9-04 記者:楊霞 來源:經濟參考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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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廣州9月3日電
廣東省委、廣東省政府3日發布《關于解決社會保障若干問題的意見》,著力完善民生保障,對全省城鄉居民以及各類特殊困難群體的生活保障作出全面的制度安排。 失地農民生產生活保障被列為《意見》的頭等大事。根據《意見》,廣東失地農民將享受社會保障和“留用地保障”,今后征地單位要留出實際征地面積的10%至15%用于被征地集體作生產發展用地。失地農民的社會保障以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政府扶持相結合,按不同年齡分別實行培訓就業保障、養老保險和福利保障等多種保障方式。 在城鎮居民方面,《意見》分別對在職職工、成年無業居民、未成年人、大中專及技工學校學生、農轉居人員制定了相應的醫療保險政策,實現本省城鎮戶籍人口的醫療保險全覆蓋。 《意見》還對一些特殊群體的生活保障問題作出了制度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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