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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8-29 記者:廖翊 來源:經濟參考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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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北京8月28日電
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28日繼續分組審議水污染防治法修訂草案。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倪岳峰在審議中表示,要繼續采取有效辦法加強對不法企業的處罰力度,建議引入“按日計罰”的辦法,以促使企業加強污水處理工作。 他說,目前,環境保護部門對于水污染事件處罰很弱;按照修訂草案,處罰仍然偏輕。草案第72條規定,“……直接或者間接向水體排放污染物超過國家或者地方規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標準,……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從數量看,處罰加重了,但是對于不法企業來說,仍然是違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大量企業即使建了污水處理廠,也閑置不用,關鍵是罰金大大低于污水處理廠的運行成本。 他還提議,要特別加強對重點排污單位的監測。建議在第20條增加規定:重點排污單位應當保證自動監測設備的正常運行。 在分組審議時,委員們一致認為,為遏制水污染日益嚴重趨勢,修訂水污染防治法很有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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