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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8-28 記者:陳忠華 來源:經濟參考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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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太原8月27日電
記者27日從山西省環保局獲悉,為控制高速公路、重要流域等區域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量,這個省將對上述區域內的600余家環境違法企業采取關閉取締、停產或限期治理、整體搬遷等分類處置措施。其中,關停取締107家,末位淘汰23家,整體搬遷14家。 今年以來,山西環保部門對高速公路、汾河干流和海河流域等重點區域的上千家排污企業進行了調查摸底。在此基礎上,決定對這一區域600余家環境違法企業進行分類處置。 山西省環保局有關負責人介紹,對大運高速公路沿線規定范圍內39家環境違法企業關停取締,92家限期治理,五家整體搬遷,16家停產治理,五家末位淘汰;對省內其他高速公路沿線的29家環境違法企業關停取締,16家限期治理,兩家整體搬遷,13家停產治理;對汾河沿線規定范圍內的13家環境違法企業關停取締、174家限期治理、四家停產治理、18家末位淘汰;對海河流域各支(干)流沿線規定范圍內的26家環境違法企業關停取締、110家限期治理、七家整體搬遷、44家停產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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