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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8-09 記者:吳晶 來源:經濟參考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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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北京8月8日電
記者8日從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獲悉,我國將嚴格藥品經營準入管理,全面清理2006年以來新開辦的藥品批發企業,對達不到法定條件和要求的,依法收回《藥品經營許可證》。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將進一步加大藥品、醫療器械在流通環節的整治。對藥品經營企業的監督檢查覆蓋面必須達到100%。開展藥品大物流企業試點,提高藥品經營的集約化程度。 藥品零售企業經營非藥品產品的,必須設立非藥品產品專售區域,設置明顯標志,將藥品與非藥品產品的銷售區域相隔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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