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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6-22 記者:王立彬 來源:經濟參考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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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北京6月20日電
隨著礦產品價格上揚,出資購買探礦權采礦權成為很多人的追求,一些部門和單位非法組織探礦權采礦權招拍掛出讓活動,在社會上造成惡劣影響。對此國土資源部表示,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是礦權出讓的惟一主管部門,探礦權采礦權投標人和競標人謹防上當受騙。 國務院發布的《探礦權采礦權轉讓管理辦法》明確指出,國務院地質礦產主管部門和省(區、市)人民政府地質礦產主管部門是探礦權采礦權轉讓的審批管理機關。按照這些要求,只有國土資源部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才有權依法組織實施探礦權采礦權招拍掛出讓活動,其他任何部門和單位的出讓行為都是非法和無效的。這種行為必須停止。 按照法律法規要求,任何中介組織和拍賣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接受非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的委托,舉辦有關探礦權采礦權招拍掛出讓活動。投標人和競標人在參加探礦權采礦權競標前應認真學習相關法律法規,遇有不明白的問題要到當地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咨詢,不要參加任何非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組織的探礦權采礦權招拍掛出讓活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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