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上海電
由于農業生產在國民經濟中的基礎地位以及農業生產過程面臨的風險具有特殊性,農業保險大多是在政府補貼下開展的,是一種政策性保險。從世界范圍看,開展農業保險主要有4種模式: 一、
前蘇聯的政府主導的社會保障型模式。政府設立專門經營農業保險的機構,并提供部分基金以及大量的管理費用。 二、
西歐的政策優惠模式。相互競爭的互助保險社和商業性保險公司承辦農業保險,政府不直接參與農業保險的經營,但對農業保險給予稅收等政策優惠。 三、
美國的國家和私營、政府和民間相互聯系的雙軌制農業保險保障體系模式。農作物保險是由美國聯邦農作物保險公司(FCIC)、私營保險公司、農作物保險協會共同參與開辦,實行強制與自愿保險相結合。美國政府對農作物保險通過保費補貼、業務費用補貼、再保險、免稅形式給予扶持。 四、
日本的民間非盈利團體經營、政府補貼和再保險扶持模式。日本農業保險采取強制性保險與自愿保險相結合的方式。根據立法規定,一旦某地區建立了互濟組織,所有農作物耕種面積達到預定規模的農戶,即被強制參加農業保險;小規模農作物種植農戶,可以自主選擇是否參加農作物保險;按政府指令種植稻谷、小麥以及養殖的農戶,不用投保就自動參加了保險。農戶參加保險,僅承擔很小部分保費,大部分由政府承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