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中國養老金制度國際研討會”在北京舉行。根據這次研討會上傳出來的消息,我國養老金的“空賬”規模達到了1.7萬億元。(據《每日經濟新聞》)
雖然作為參保人來說,不必要過分擔心“空賬”問題,但我國養老金制度所面臨的嚴峻形勢卻由此可見。如何解決養老金的“空賬”問題?完善國有股轉持無疑是解決“空賬”問題的有效辦法。 眾所周知,國有股本來就是屬于全國人民的財產,將其中的一部分轉給社保基金用于填充養老金“空賬”,也是天經地義。實際上目前證券市場已經制定有國有股轉給社保基金持有的政策,即去年6月發布的《境內證券市場轉持部分國有股充實全國社會保障基金實施辦法》。只是目前國有股轉持力度還不夠,如去年國有股轉持的市值只有598億元,按這樣的進度來填實1.7萬億元的“空賬”,其進展顯然太慢,因此有必要加大國有股轉持的力度。 根據國有股轉持辦法,股權分置改革新老劃斷后,凡在境內證券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的含國有股的股份有限公司,除國務院另有規定的,均須按首次公開發行時實際發行股份數量的10%,將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國有股轉由社保基金會持有,國有股東持股數量少于應轉持股份數量的,按實際持股數量轉持。這一轉持辦法存在兩個不足之處,因此國有股轉持力度不夠。 一是國有股轉持僅限于股權分置改革新老劃斷后新發行股票的公司。至于新老劃斷前上市的公司,其國有股不屬于轉持之列,這相對于新老劃斷后上市的公司來說,有失公平。所以,有必要將新老劃斷前上市的公司也一并納入到國有股轉持的范圍,畢竟這些公司的國有股同樣都是全國人民的財產。 二是按首次公開發行時實際發行股份數量的10%轉持國有股的規定,不妨改為按國有股的實際數量轉持10%的股份。畢竟統一按國有股實際數量的10%來轉持股份,這對于任何國有股股東來說都是公平的。相反,按公開發行股份數量的10%來轉持,往往會出現不同國有股東之間國有股轉持數量占國有股數量的比例不一致的現象。而且,公開發行股份數量越大的公司,其國有股轉持的數量就越大,這樣的規定不利于增加發行人首發流通股的數量,因而不利于股市的健康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