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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26 作者:吳睿鶇 來源:中國證券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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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以來,民營資本無法實質性融入壟斷行業,已成為嚴重影響非公有制企業發展的障礙。現在終于從國務院最高會議上看到了“毫不動搖”等措辭堅定的字眼,這意味著,民營資本進入石油、鐵路、電力、市政公共設施等壟斷行業,總算有希望了。 原本民營資本進入重要壟斷行業領域沒有任何制度性阻力。因為早在2005年2月17日國務院就下達了《關于鼓勵支持和引導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簡稱36條),明確提出“允許非公有資本進入壟斷行業和領域,在電力、電信、鐵路、民航、石油行業和領域,加快進行改革,引入市場競爭機制”。 可實際上,國家在鼓勵民營企業發展壯大方面,還只是停留在“口號”上。究其根源,有觀念、制度、體制以及部分利益等諸多因素。比如,在去年實施的四萬億元刺激計劃中,國家的配套資金大都被國家號壟斷企業所瓜分掉,民營企業只有干看的份。 又如,在2005年年底出臺“非公經濟36條”不久,國資委又出臺了《關于推進國有資本調整和國有企業重組的指導意見》的文件,明確七大行業將由國有經濟控制,強調在電力、通信、石油等領域內國有經濟絕對控股。很明顯,面對這兩個相互“打架”的紅頭文件,民營企業要想在壟斷行業占有一席之地,簡直是癡人說夢! 2007年,素有“經濟憲法”之稱的《反壟斷法》高調面世,民營資本輕松進入壟斷行業,又一次讓社會看到了曙光。但這一次仍然讓人失望。原因是,《反壟斷法》第一章第七條明確規定:“國有經濟占控制地位的關系國民經濟命脈和國家安全的行業以及依法實行專營專賣的行業,國家對其經營者的合法經營活動予以保護。”如果對號入座的話,像石油、電信、民航、鐵路等行業肯定屬于事關國家經濟大局和安全的范疇,自然要像“大熊貓”那樣細心呵護。這意味著,大多數壟斷企業很可能超越于《反壟斷法》之上,成為“刀槍不入”的特殊企業。 顯然,要想讓民營資本真正“插足”壟斷行業,徹底改變非公有制企業的生存窘境,國家有關部門必須出臺打破壟斷行業的可操作性細則。具體講:一方面盡快出臺“非公36條”的實施細則,全面落實“非公36條”意見精神。出臺具有操作性強的實施細則,并修訂一些與意見精神明顯相左的法律法規,著力創建公平競爭的法治氛圍和市場游戲規則。與此同時,盡快出臺《反壟斷法》實施細則,明確反壟斷的核心要件,提高法律的可操作性。尤其要明確把打破行政壟斷作為反壟斷的重點,并制定詳細的措施。 更為重要的是,既然國家已下定了決心,那么,不妨給民營企業“插足”壟斷行業規定一個時限,具體點講,明確一個時間表,一年、兩年還是五年。倘若規定了時間表,我們就要像上海世博會倒計時牌那樣,用特殊的倒計“時針”,來倒逼國家公共政策的盡早落實與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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