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地產研究中心近日發布的一項研究報告稱:12個重點城市的40家知名開發商于2003年至2009年上半年間獲得的住宅土地中,“在售”和“售完”的地塊占43%,剩余57%的土地尚未形成實際供應,大量已出讓的土地沒有轉化為商品住宅造成了目前樓市短期供應的緊缺,形成了“地荒”假象。(據8月25日《經濟參考報》) 政府指責開發商“囤地”,開發商堅稱土地供應太少,這種“嘴仗”已經打了N年。看了最新報道的幾個數字,我突然產生了一個疑問:“囤地”的主角究竟是誰? 按照國土部最新的說法,商品房用地只占所有土地供應的44%。這部分土地的使用權雖然大都暫時轉移給了開發商,但開發商無權轉讓,也不可能獲得囤地的溢價,如果經濟適用房遲遲不開工,主要責任一定在當地建設局的身上。 根據中原地產的調查,開發商購得的土地中有57%尚未形成實際供應,即使商品房用地占所有房地產土地供應的比例以44%計算,開發商“囤積”的土地也只占總量的25%(57%乘以44%)左右——這個比例對全局的影響顯然是很有限的,更何況開發商儲備一定比例的土地也是必須的,這就像面包坊必須儲存一定數量的面粉一樣。 報道中沒有提到劃撥土地的未開發比例,好像也從來沒有人去統計。但可以肯定的是,大部分經濟適用房用地沒有形成實際供應——經濟適用房拿走的土地是開發商購買土地量的兩倍以上,如果經濟適用房的實際供應也達到商品房供應的兩倍以上,樓市還會出現供應短缺嗎? 不難看出,雖然開發商囤積的土地確實不少,但與政府部門囤積的經濟適用房用地比起來,實在是“小巫見大巫”。國土部門查處“囤地”行為,怎么總是盯著開發商呢?難道“囤地”也是“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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