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新聞發言人續梅26日表示,教育部非常關注在社會上反響強烈的幼兒園高收費問題,目前正在積極協調發改委和財政部等相關部門,準備出臺幼兒園收費標準的暫行辦法。(8月26日《新京報》)
讓幼兒園高額收費降到合理的范圍內,讓每個家庭都能承受得了,僅靠規范幼兒園收費標準是遠遠不夠的。因為現在幼兒園高收費不是因為沒有收費標準。比如,公辦幼兒園各地物價部門都制定有收費標準,可是一些公辦幼兒園也照樣高收費。 幼兒園還不能滿足公眾需求,應該說與投入不夠有直接的關系。眾所周知,由于學前教育在我國未被劃入義務教育階段,因此國家財政總體上對幼兒園投入相對較少。對于多數公辦幼兒園,目前財政只能負擔其國有資產的少量維修費用和在編人員的七大項工資,幼兒園的其他各項開支要由自己解決。自己怎么解決?于是一些公辦幼兒園想方設法、以多種形式(如特色班、贊助費等)收費,這就形成了高收費成為必然。而私立幼兒園,多數走市場路線自收自支,以高收費滿足高端客戶的高需求。 盡管學前教育是非義務教育,在投入上有必要實行“分擔機制”。但是也要看到,幼兒園畢竟是帶有公益性的事業,它涉及千家萬戶。而公益性事業是不能完全交由市場解決的,加大對幼兒教育事業的投入,政府責無旁貸。 在目前情況下,政府除了出臺規范收費標準的政策和法規外,還應當適時加大對幼教事業的投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