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貿易保護主義在金融危機的背景下掀起一浪高過一浪的狂潮,僅在7月底針對中國商品出口的類似事件就發生了多起:
7月27日,歐盟外長會議在沒有舉行討論的情況下通過一項建議,決定對產自中國的線材征收高達24%的反傾銷稅,期限為5年;7月22日,印度商工部對原產于中國等地的聚醚多元醇作出反傾銷日落復審終裁,將采用最低限價措施…… 根據世界貿易組織近日發布的一份報告數據顯示:去年中國的商品出口總額為1.428萬億美元,僅稍稍落后于德國的1.465萬億美元,由于歐洲經濟表現疲弱可能會使德國今年的出口落后于中國,所以中國今年將超越德國成為全球最大的商品出口國。而在中國即將成為全球第一大商品出口國的同時,中國也早已成為全球遭受反傾銷“大棒”窺視的最大目標。筆者以為,當貿易保護主義在金融危機的刺激下正在全球興起之時,雖然這些貿易保護主義表現形式繁多,但究其本質來看依舊只有三類。 其一是“漢密爾頓型”貿易保護主義,這是一種最常見的貿易保護主義形式,起源于美國,最大的特征就是主要用稅收方式來保護本國產業。18世紀末的美國獨立戰爭之后,英美之間長達數年的戰爭雖然以美國獨立而告終,但也使美國經濟遭受毀滅性重創。美國金融家、首任財政部長漢密爾頓提出了用保護性關稅來給國內工業經濟一個休養生息的機會,并于1791年向國會遞交的一份題為《關于制造業的報告》來闡述他的理論。由此漢密爾頓成為美國貿易保護主義的鼻祖,而現在流行的反傾銷關稅、“碳關稅”等不過是打著不同旗號的變種“漢密爾頓型”貿易保護主義而已。 其二是“李斯特型”貿易保護主義。這種類型的保護主義常見于發展中國家,其目的非常直接和“赤裸裸”:就是要保護自己國內的“幼稚產業”。與漢密爾頓同時代的德國經濟學家李斯特,既是漢密爾頓貿易保護學說的追隨者和支持者,也是自由貿易的堅定反對者,否定“比較成本說”和宣揚“廉價進口扼殺國內產業論”是這類貿易保護主義的最顯著特征。日本曾經在這種貿易理論的基礎上衍生出“產業保護政策”理論并運用于實踐,因為日本當年經濟騰飛時用活生生的案例證明了國家產業在特定階段能利用保護主義獲得成功,所以在目前的現實中,諸多對中國商品頻頻“發難”的發展中國家都屬于這種堅定的反對自由貿易“信徒”。 其三是“凱恩斯型”貿易保護主義,它滲透在大多數國家的貿易保護主義行為之中,因為凱恩斯一直鼓吹“沒有政府的干預就不可能有國內有效需求”,所以在開放經濟條件下,獎勵出口、限制進口應成為是一國總需求政策的組成部分。以美國經濟刺激方案中“采購國貨條款”為代表的行為,正是這類貿易保護主義的具體體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