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武漢市公安局治安處首次向市城管部門派駐治安民警,快捷維護城管人員執法秩序,對城管人員在正常執法過程中遇到的各種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進行依法查處,實現武漢城市管理水平再上新臺階。(3月29日《武漢晚報》) 向城管部門派駐民警,有利于維護城管執法秩序,保障城管執法人員安全,減少暴力抗法等現象的發生,但是這樣的城管與公安聯合執法機制,可能不利于城管執法領域的治安案件得到公正處置。實行城管與公安聯合執法,公安人員處置相關案件時,就難免會傾向于維護城管一方的利益,這樣就不利于與城管發生沖突的執法對象的權益得到平等保障。權力保持中立才能維護執法公正。 如果公安機關保持地位中立,在城管人員與執法對象發生沖突時公正處置,實際上就是在對城管權力形成一種制約,會有利于野蠻執法行為的減少發生。反之,如果公安機關因為向城管派駐民警等方式削弱了自身地位的中立性,減弱了自身執法的公正度,實際上也就是減少了對城管權力與行為的制約。 小攤小販大多是經濟困難人群,謀生困難是其不配合城管執法的主要原因,所以整治小攤小販違法經營乃至暴力抗法現象,不能簡單奉行高壓政策,而應秉承進行綜合治理的思路。即一方面應當強化依法打擊暴力抗法行為的力度,另一方面應當提高城管執法人員的素質,提升其執法文明度,并強化對城管執法人員的權力制約。而更重要的是應當通過政府給予補貼、減免收費、降低鋪面租賃費用等方式,引導小攤小販進場經營,或劃出專門地段允許定時合法經營等方式,疏通小攤小販的謀生通道,減少其與城管的對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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