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正是“限塑令”實施的關鍵時期。記者在一些小型超市、農貿市場看到,超薄塑料袋仍然在使用,但商家要求消費者花費1角或2角錢購買。有消費者抱怨:“限塑令”怎么變成了“收費令”? 政府的“限塑令”當然不是“收費令”,消費者抱怨,是因為有商家在搗鬼。 國務院辦公廳2007年12月31日下發的《關于限制生產銷售使用塑料購物袋的通知》中規定:禁止生產、銷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購物袋;在所有超市、商場、集貿市場等商品零售場所實行塑料購物袋有償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費提供塑料購物袋。 不難看出,“限塑令”有兩層意思:一是禁止生產、銷售、使用容易污染環境的超薄塑料購物袋;二是符合規定的環保型塑料袋,消費者可以花錢使用。絕不是指商家原來免費向顧客贈送購物塑料袋,如今只要顧客花錢購買,就等于執行了“限塑令”。 國家實施“限塑令”,是為了治理“白色污染”,保護環境,而不是為了讓塑料袋“有償使用”,增加消費者的支出負擔。超薄塑料購物袋容易破損,大多使用一次便被丟棄,成為“白色污染”的主要來源。在大街上、在公路旁、在鐵路沿線,隨處可見丟棄的塑料袋。尤其是刮風季節,塑料袋迎風“飄揚”,嚴重污染了環境。 國家規定“不得免費提供塑料購物袋”,目的在于以收費為手段,減少塑料袋的使用,喚醒人們的環保意識。把原來的超薄塑料袋改為收費使用,不僅不符合“限塑令”的規定,而且誤導消費者抵觸政令,應當立即糾正。 針對執行“限塑令”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有關部門應及時深入生產廠家、經營商家進行全面檢查監督,維護政令暢通,確保“限塑令”在治理“白色污染”中發揮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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