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3月份開始,上海十余萬公務員正經歷著一場力度空前的收入調整“風暴”:針對公務員津貼補貼名目繁多、發放秩序混亂的現狀,上海市力爭用三年時間,逐步消除地區和部門之間不合理的收入差距,最終促成公務員津貼補貼發放與單位占有的國有資產和行政權力徹底脫鉤。調整之下,有的“肥部門”減收不少,而有的“清水衙門”卻相應增收。(見4月24日《南方周末》)
早在去年11月,上海海關就嘗試改變以往一張工資卡、一張獎金卡的“兩卡”形式,將全部收入納入一卡,取消了一些部門名目繁多的不透明收入。事實上,早在前兩年,北京市就曾啟動“陽光工資”改革,公務員收入的行業差、地區差、津貼、補貼、獎金等眾多“隱性”收入,都列為改革對象;浙江省也曾采取“削峰填谷”的財政手段,把收入高的單位高出的那部分獎金,調節給收入水平低的單位……因此,上海的這一舉措,是全國各地類似改革的延續。所謂“大幅降薪”,準確來說只是一次力度較大的調整。 去年上海海關實行的“兩卡并一卡”制度,就一舉“曬”掉了職工45%的灰色收入;據媒體披露,上海郊縣的科級公務員月收入都能上萬,比社會平均收入水平高出數倍。可見,這樣的改革,確實是一個早該如此、且具有很大的推廣價值的舉措。 本來,公務員統一工資制度,是《公務員法》的一個重要亮點。但是,處在明處的工資統一并不難,真正難以統一的,是單位之間、部門之間形形色色的津貼、補貼。同是公務員,同樣的級別,甚至同在一個機關,“肥差”與“瘦差”的差別往往十分懸殊,這幾乎成了一種司空見慣的現象。天長日久,在“肥差”部門干的人,也就認為自己天經地義該拿這么多。其實與“瘦差”相比,“肥差”們肥出的那一大部分,大多是擺不到桌面上的“灰色收入”。而如果不能確保公務員的收入來源統一,標準更透明,所謂“統一工資制度”也就不可能真正落到實處。公務員因職能差別、部門差別導致收入差別,從而產生消極心理就難以避免。 當然,這種“削峰填谷”的財政手段,僅僅是落實公務員法、真正做到薪酬公平合理的一個方面,管理者更大的作為,還是要從體制、機制的高度,造成一個形不成“小金庫”、無法獲得灰色利益的客觀條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