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電煤價格的不斷上漲,而上網電價的紋絲不動,今年一季度全國發電企業可能遭遇大面積虧損。目前這些電廠盼望上網電價能上漲來彌補虧損,而業內也表示,在煤電聯動無法正常實施的情況下,煤電一體化的進程將會加速。(《信息時報》4月21日)
又聞電力集團虧損聲,又是因為煤炭價格上漲,煤電聯動卻沒有正常實施。對于這樣的集體性“叫苦”,想必公眾已不覺新鮮感,此前五大電力集團已經上演過無數次類似的“戲”。 按說,在市場經濟環境下,企業根據市場上原材料價格的波動,來調整自己產品的價格以及利潤,是無可非議的。但是,這里有一個前提,這些企業必須是市場中的自由競爭主體,不享有“超國民待遇”或“特殊保護政策”。如果有一些企業,它們自成立到拓展市場再到進一步發展等都享有特殊保護政策,擁有普通企業不具備的權利和市場待遇,那這樣的企業,人們就不能用市場經濟的眼光來看待其利潤、價格了。 電力集團就屬于這樣的特殊企業。它們擁有“壟斷特權”,掌握了該行業領域絕大多數資源,絲毫不擔心外來競爭力的威脅。雖然其內部有多個集團,卻穿著“連襠褲”,利益均沾,形成了一種事實上的“聯盟”。基于這些天然“優勢”,電力企業的利潤一直走高和穩定,員工尤其是管理層的工資及福利待遇都相當好。國家統計局的數據顯示,從2000年到2004年,職工平均工資是其他行業職工平均工資的2~3倍的行業,就包括了電力、水電氣等行業。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原副部長步正發曾提到一個特例:某市電力集團公司一名普通職工,工資加上獎金、住房公積金及各種補貼后,其年薪可達到15萬元,相當于全國職工年均工資的10倍。 當前,電煤價格的確在上漲,波動幅度特別大,但是,這種波動是不是就導致電力企業利潤猛然下降,進而影響其福利待遇呢?我看未必。幾大電力集團已經“虧窮”了無數次,但哪次公開過自己的經營成本和實際利潤?怎么虧的?實質性虧損是多少?為什么這些集團就不敢列出一個明晰的清單?跟其他壟斷企業一樣,電力集團多存在機構臃腫,層次過多,人浮于事,效率低下的弊病,在“哭窮”之前,這些企業可曾從這些問題上去壓縮成本,提高效率?還有那備受社會詬病的內部福利腐敗,可曾從根源上予以杜絕? 如果這些問題都沒有得到根本性解決,電力企業是沒有理由提出“電價上漲”、“煤電聯動”等等訴求。權利和義務是對等的,國家之所以賦予電力企業壟斷特權,其中一個原因就是希望電產品原材料價格出現劇烈上漲時,這些享有壟斷特權的電力企業,能義不容辭地承擔起相應的義務,確保電力市場穩定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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