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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28 作者:記者 何豐倫/南寧報道 來源:經濟參考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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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不同往日,要能夠把項目運作下來,就要舍得下本錢,學會‘有理有利有節’地與地方政府打交道。”近日,一位常年在珠三角、湖北、四川、云南等省區從事房地產運作項目的投資商魏如杰向記者透露了“項目運作”囤地的個中奧秘。 囤地首先要有夠硬的關系網,必須打通“天地線”。 政府投資項目很多也很大,沒有夠硬的關系網根本不可能拿下來。現在中西部城市每年的城市建設項目,二三線的城市一年少說投入幾十億上百億,多的甚至幾百億。項目全部都是財政撥款,沒有黨委、政府的過硬關系,別說拿項目,就是參與招投標都不可能。 關系網不止是要有省級高官的關系,更要有各個城市投資集團、銀行系統、國稅地稅、檢察院法院的關系。省級政府是投資者,市縣政府是具體的實施者,銀行系統則是“資金注入方”,國稅地稅是能幫忙把各種賬目做到“天衣無縫”的裁縫,檢察院法院更是出現糾紛“保駕護航”的關鍵環節。 關系網構建的原則是:高層領導點頭,中下層辦事人員落實,領導是“天線”,辦事人員是“地線”,誰也得罪不起。怎么說都是多個朋友多條路。 其次,囤地要學會“畫大餅”,投地方政府所好,避免節外生枝。 現在要搞“項目運作”囤地,肯定要走程序,跟“一把手”關系再好,也要有說得過去的理由,能通得過常委會、辦公會,才能安安心心做下去。這就要琢磨地方政府的喜好。地方想發展汽車產業的,拿地的理由就要落到具體的汽車產業上,如汽車物流園區、汽車展覽園區、汽車文化博物館等;地方想發展建材行業的,就要搞建筑行業的高新技術,什么西南高新建材研發中心、抗震避災建材檢測中心……反正就是牛皮吹得越大越好,高新技術吹得越高越好。 第三,要學會依托地方政府的“投資建設集團”,不要想自己吃完所有的錢,一定要讓政府財稅有收入,政府面子上過得去才行。 我做的所有項目,都與地方政府的投資建設集團捆綁在一起。政府的投資集團成立項目公司,投資集團占51%的股份,我們最多只占49%。項目運作我們來負責,但政府投資集團肯定不敢把項目做得虧損,我們只需要承擔部分資本金,后續資金自然有政府與銀行對接,以財政“兜底”,銀行再多的錢也敢放貸。城市基礎設施不過1-2年就能建成,建成之后周邊地塊肯定能升值。升值的收入按照股份分配,如果是我們自己拍到的土地,政府也會適當延長開發時間。 第四是要“有節”學會處理各種關系,最大限度“規避風險”。 土地有沒有證號,這是最大的問題。沒有土地證的就要政府拿別的土地證來做抵押,這一點千萬不能松口。一旦松口,后患無窮。政府可以拿著一張土地證找不同銀行貸款抵押,我們作為開發商投資商可沒這個膽量。一定要讓地方政府拿出有土地證號的地塊來評估、抵押,這樣投資下去的錢才能賺取1000%的利潤。 第五是要“有利”,學會花更多的錢,讓更多領導“分享發展的好處”。 無論是BT項目還是BOT項目,拿到自己手上,就一定要打發好省級領導、市級領導、城市投資集團的領導,還有國稅、地稅、財政、開發區方面的官員,吃喝玩樂是少不了的,請客接待也是少不了的,出國旅游買單購物也是不能省的。一個二至三億元的項目下來,盡管從長遠上看我能夠純賺二至三億元,但前期投入就會超過幾千萬,加上前前后后給領導送的禮物、紅包,肯定要超過一億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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