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國政府網6日公布的《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淘汰落后產能工作的通知》,我國近期將進一步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充分發揮法律法規的約束作用和技術標準的門檻作用,在電力、煤炭、鋼鐵、水泥、有色金屬、焦炭、造紙、制革、印染等行業淘汰落后產能。 根據《通知》,2010年底前,我國電力行業將淘汰小火電機組5000萬千瓦以上;煤炭行業將關閉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不符合產業政策、浪費資源、污染環境的小煤礦8000處,淘汰產能2億噸;焦炭行業淘汰炭化室高度4.3米以下的小機焦(3.2米及以上搗固焦爐除外)等。 此外,2010年底前,我國鐵合金行業將淘汰6300千伏安以下礦熱爐;電石行業將淘汰6300千伏安以下礦熱爐。鋼鐵行業在2011年底前淘汰400立方米及以下煉鐵高爐,淘汰30噸及以下煉鋼轉爐、電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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