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底,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聯合下發通知,要求進一步做好金融服務,支持重點產業調整振興,抑制部分行業產能過剩。 各銀行業金融機構信貸投放要體現“區別對待,有保有壓”的原則,對于符合重點產業調整振興規劃要求、符合市場準入條件、符合銀行信貸原則的企業和項目,要及時高效保證信貸資金供給。對于不符合產業政策、市場準入條件、技術標準、項目資本金缺位的項目,不得提供授信支持。對屬于產能過剩的產業項目,要從嚴審查和審批貸款。 通知要求,對不符合重點產業調整和振興規劃以及相關產業政策要求,未按規定程序審批或核準的項目,尤其是國家明令限期淘汰的產能落后、違法違規審批、未批先建、邊批邊建等項目,銀行業金融機構不提供任何形式的信貸支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