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福州電
福建省近日出臺的《關于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提出,采取多項措施構建住房綜合保障體系。2009年至2011年的三年內,將基本解決13萬戶現有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住房問題。 《意見》要求,各市、縣原則上要將人均收入在當地城市低保標準3倍以內、人均住房建筑面積13平方米左右的家庭,都納入廉租房保障范圍。據了解,福建省正以多種方式增加廉租房房源。一是在目前已竣工、在建的經濟適用住房項目中,政府出資收購一批作為廉租房;二是推動經濟適用住房和廉租住房供應對象逐步實現銜接;三是在限價商品住房以及普通商品住房中配建廉租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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