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蘭州電
甘肅省消費者協會公布的房屋中介服務評議結果顯示,一些房屋中介公司囤積房源、陰陽交易等違規操作,成為哄抬蘭州市二手房價快速上漲的重要原因。 近三年來,蘭州市二手房屋銷售價格和新建商品房價格一樣快速上漲,現在蘭州市城區主要地段的二手房價一般超過了每平方米4000元,在一些配套設施比較齊全的區段,二手房價基本上和新樓價格相當。并且,蘭州二手房價快速上漲的勢頭還在繼續。 國家發改委和統計局的統計數據顯示,今年以來,蘭州市二手房價的同比漲幅多月位于全國70個大中城市前列。2008年5月和6月,蘭州市二手房價同比漲幅分別為19.5%和14.3%。 按照甘肅省消協的調查,近幾年來,蘭州市一些房屋中介機構與房地產開發企業相互串通,制作虛假廣告、發布虛假交易和不實價格信息,人為制造市場供求緊張現象,惡意哄抬房價,這是蘭州市二手房價非正常上漲的重要因素。 同時,蘭州市一些房屋中介在二手房價交易合同中設置“霸王條款”,以違約賠償金要挾客戶,限制客戶的契約自由和選擇權。有的以包銷的名義隱瞞委托人的實際賣價和第三方進行交易。一套毛坯房“低吸高拋”,從中至少賺取數萬元的差價。這種獲取傭金外的不當報酬的違規做法,不僅侵害消費者利益,而且也在一定程度上助推了二手房價格上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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