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國家發展改革委制定的《可再生能源發展“十一五”規劃》指出,在當前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和社會主義新農村的新形勢下,結合中國可再生能源發展實際,在“十一五”期間,中國可再生能源發展主要面臨三大任務。 一是擴大可再生能源利用規模和應用領域,緩解能源資源和環境保護的壓力。規劃指出,中國石油、天然氣資源短缺,煤炭在能源結構中的比重偏高,單純依靠化石能源難以實現經濟、社會和環境的協調發展。中國的水能、生物質能、風能和太陽能資源豐富,已具備大規模開發利用的條件。 二是加快農村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規劃指出,無電人口地處偏遠地區,人口分散,難以建立常規能源基礎設施,因地制宜建設小型可再生能源發電設施是解決無電人口用電問題的重要手段。 三是促進技術發展和產業建設,為大規模開發利用可再生能源創造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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