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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07 記者:鄧華寧 來源:經濟參考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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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南京電
南京市房管部門日前表示,將支持中介公司推廣“房屋管家”業務,使這項新穎的房屋租賃代理模式成為租賃市場的主流。
所謂“房屋管家”,就是由房主將欲出租的房子直接交給中介公司打理,通常合同租期為一年,中介方收取其中兩個月的租金作為找尋租客、日常管理等必要支出的費用。也就是說,雖然房主只能按期從銀行領到10個月的房屋租金,但免除了尋租、上門討錢、修理房屋等一系列繁雜的瑣事,通通交給中介公司“包辦”。
調查顯示,平均每套租賃房屋成功簽約大概要看房五到七次,由此給房主帶來的不便可想而知:租房人群形形色色,很難辨認誰比較有信用,是否會對房屋設施造成損壞等等;如果租客不按時支付租金,房主還要上門催討,中途退租更會帶來空置的風險;而且水電、物管費等在收繳時也會遇到一些麻煩。而中介公司的專業人員可根據房屋的位置環境、實際狀況對房屋進行整體評估,評估價格一經雙方認可后,即可將房屋放心“委托”給“房屋管家”,只要管理得當,幾乎沒有任何風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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