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嚴峻的高校畢業生就業形勢,江西省財政廳近日表示,今年將對吸納安置高校畢業生達到一定標準的用人單位和符合條件的自主創業高校畢業生給予社會保險補貼。 在日前召開的全省高校畢業生就業推進行動電視電話會議上,江西省財政廳負責人表示,對提供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崗位安置高校畢業生的基層機關事業單位,并與其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的,財政部門將按單位應為所招人員繳納的養老、醫療和失業保險費基數和繳費比例給予用人單位社會保險補貼,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 同時,江西省出臺的規定明確,對已進行就業登記并參加社會保險的自主創業高校畢業生,可按靈活就業人員待遇給予社會保險補貼,補貼的繳費基數按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養老保險補貼12%,醫療保險補貼3%,失業保險補貼1%,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所需資金從當地安排的就業專項資金中列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