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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5-19 記者:張莫 來源:經濟參考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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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國家外匯管理局官方網站18日發布對《境內機構境外直接投資外匯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征求意見的通知。《規定》是進一步完善鼓勵境外直接投資的配套外匯管理政策,對一系列境外投資外匯管理規范性文件進行了整合。 《規定》內容包括擴大境外投資外匯資金來源范圍。明確境內機構可使用自有外匯資金、國內外匯貸款、人民幣購匯、實物或留存境外利潤等多種資金來源進行境外投資;將境外投資外匯資金來源的審核方式由事前審查改為事后登記,并對具體外匯管理操作環節進行了明確。 另外,《規定》還包括明確境內機構可以向其境外直接投資企業提供商業貸款及融資性擔保,對境外投資企業的后續融資提供支持;允許境內機構在其境外項目正式成立前的籌建階段,經外匯局核準,可以匯出其投資總額一定比例的前期費用等等。 近年來,外匯局主動積極地進行政策調整和制度創新,出臺了一系列政策調整措施,進一步簡化境外投資外匯管理審核手續,下放審核權限,取消購匯額度限制,促進境內企業“走出去”發展壯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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