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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6月30日電
30日發布的《國務院關于支持汶川地震災后恢復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見》明確提出,發揮資本、保險市場功能支持災后恢復重建,支持受災地區企業通過股票市場融資。 《意見》指出,在符合法定條件下,優先安排受災地區企業申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和上市公司再融資,優先審核擬將募集資金投向受災地區和生產受災地區重建、安置急需物資的公司的融資申請。 《意見》明確,支持受災地區上市公司并購重組、資產注入和整體上市。支持證券交易所適當減免受災地區上市公司的上市年費等費用。加強對受災地區企業的上市培育服務,推動符合條件的企業上市。 “支持受災機構通過債券市場募集災后重建資金。”《意見》指出,支持符合條件的地方法人金融機構通過發行各類債券用于補充資本金和災后重建信貸資金來源。鼓勵符合條件的企業集團財務公司、非金融企業等通過債券市場發行企業債券、公司債券、短期融資券等債務融資工具。 《意見》還明確提出,積極引導保險機構參與災后恢復重建。積極引導和協調保險機構,將保險資金優先投資受災地區關系國計民生的重大項目,支持受災地區基礎設施恢復重建。發揮保險產品的功能作用,提供受災地區所需的各類保險,給予費率優惠。大力發展針對受災地區的保險產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