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中國人民銀行日前宣布,全國支票影像交換系統建成運行,實現了支票在全國范圍的互通使用,企事業單位和個人持任何一家銀行的支票均可在境內所有地區辦理支付。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支票全國通用后出票人簽發的支票憑證不變,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仍為10天;異地使用支票款項最快可在2至3小時之內到賬,一般在銀行受理支票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均可到賬。為防范支付風險,異地使用支票的單筆金額上限為50萬元。對于超過規定限額的支付,收、付款人可約定采用其他支付方式。辦理支票業務,銀行向客戶的收費暫按現行標準不變。 長期以來,由于受到業務和技術條件的制約,我國支票基本只在同一城市范圍內使用,不能適應區域經濟發展和人們日益增長的多樣化支付需要。因此,中國人民銀行根據我國支票使用現狀及發展趨勢,借鑒國際支票截留的先進經驗,決定建設影像交換系統,支撐支票全國通用。 據悉,人民銀行還將在今年底前建成支付信用信息查詢系統,將包括支票違規信息在內的支付信用信息統一納入征信體系,供銀行和企業、社會公眾依法進行查詢。對于存在簽發空頭支票等不良信用記錄的單位和個人,將大大降低其信用等級,對情節嚴重的出票人,金融機構還可依法停止為其辦理支付結算業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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