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衛生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中國保監會3日聯合下發了《關于推動醫療責任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通知》對各級衛生和中醫藥管理部門以及各地保險監管部門推動醫療責任保險開展提出了指導性要求。 《通知》要求,各級衛生、中醫藥管理部門要充分認識醫療責任保險的重要性,引導醫療機構樹立正確的風險意識,充分利用保險等經濟手段,有效化解醫療風險。要加強對醫療機構的監督與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幫助醫療機構加強內部管理,提高醫療服務質量和服務水平,預防和減少醫療事故的發生。 《通知》指出,各地保險監管部門要引導保險企業積極進行產品創新,充分考慮醫療衛生服務的特點,以“公平公正、保本微利”的原則,合理設計條款、科學厘定費率,滿足多樣化醫療責任保險需求。《通知》還強調,尚未開始醫療責任保險工作的地區,可選擇部分地區或者部分醫療機構先行試點,待取得一定經驗后再逐步推廣;已經啟動醫療責任保險工作的地區,要努力探索建立與當地經濟發展、醫療服務水平和保險經營水平相適應的醫療責任保險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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