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保監會網站日前公示了《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費率浮動暫行辦法(草案)》,向社會公眾征求意見,征求意見時間截至6月25日。
按照草案規定,從今年7月1日開始,交強險費率將與道路交通事故和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相聯系浮動,實行上、下最高30%的浮動。首次投保交強險的機動車費率不浮動。
草案規定,交強險基準費率與交通事故相聯系浮動時,浮動比率為:上一年度未發生有責任交通事故的,下浮10%;上兩個年度未發生事故的,下浮15%;上三個及以上年度未發生事故的,最高下浮20%。相反,上一年度發生兩次次及以上有責任交通事故的,上浮15%;發生有責任死亡事故的,上浮30%。
草案還規定,交強險基準費率與交通違法行為相聯系浮動時,浮動比率為:上一個年度每違反一次道路交通信號燈或逆向行駛,上浮10%,但最高不超過30%;上一個年度發生飲酒(含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的,上浮30%;酒后駕駛或交通違法行為五次(含)以上的,最高上浮30%。相反,上一年度未發生交通違法行為的,下浮10%;上兩個年度未發生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下浮20%;上三個及以上年度沒有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下浮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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