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助理易綱日前在“物權法與中國動產融資國際研討會”上表示,我國原有的動產擔保物權制度中,擔保物范圍過于狹窄,不利于企業尤其是中小企業融資,不利于信貸人權利保護和銀行貸款風險防范。他稱,隨著《物權法》的頒布實施,將在動產擔保制度方面取得幾個方面的重大突破。
易綱表示,新《物權法》一是擴大了動產擔保物的范圍。允許以協議方式對現有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抵押;允許抵押人將應收賬款質押等。二是明確了動產抵押登記原則;三是不再要求對擔保物進行具體描述,而由當事人書面進行約定;四是明確了應收賬款的登記機構為人民銀行信貸征信系統;五是確立了動產擔保登記的優先權規則。
據統計,目前我國企業應收賬款總量大約有5.5萬億元人民幣,占企業總資產30%左右;而大多數中小企業資產價值的60%以上是應收賬款,更急于打通應收賬款融資渠道。易綱表示,今后,將在建設、完善全國統一的電子化應收賬款擔保融資登記體系,進一步完善我國擔保權益的民事執行制度等方面做一些基礎性的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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