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云南新概念保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4日發布公告,通報批評了公司一名監事。 保稅科技稱,2006年8月1日至8月2日,公司監事顏惠敏分兩次共買入公司股票66500股,并于8月8日賣出,該項股票買入和賣出時間間隔未達6個月,違反了證券法及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的相關規定。公司董事會對顏惠敏的上述買賣股票行為做了核實確認,顏惠敏在此次股票買賣中共獲利14591.99元,根據證券法相關規定,這次買賣公司股票的盈利收入歸公司所有。顏惠敏已經于2007年3月7日將盈利收入14591.99元匯入保稅科技賬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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