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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0-26 記者:王志 來源:經濟參考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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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濟南10月25日電
山東銀監局近日出臺規定,對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形成貸款風險和損失的機構,山東銀行業監管部門將依法暫停其辦理相應業務;對發生重大案件的,除嚴肅處理有關責任人外,還要上追其兩級以上機構的領導責任,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
為嚴格違法違規責任追究,山東省銀監局要求,各銀行機構要全面提高內部稽核檢查的覆蓋率和檢查頻度,提升案件的查防能力,尤其關注銀行人員和外部企業內外勾結造成貸款挪用等違法違規行為。
根據要求,山東各銀行將對大戶貸款建立跟蹤監測機制,密切關注授信是否按照約定用途使用、合同是否得到全面履行,發現客戶違約將及時制止并采取補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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