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新西蘭政府自由貿易協定》(下稱《協定》)在北京正式簽署,《協定》涵蓋了貨物貿易、服務貿易、投資、知識產權等諸多領域。根據《協定》,雙方將致力于建立和加強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SIPO)及其他相關機構與新西蘭知識產權局(IPONZ)之間的合作。 《協定》明確,雙方認識到知識產權在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特別是在新數字經濟、技術創新和貿易方面的重要性。各方應當建立和維持透明的知識產權體制與體系,并重申《TRIPS協定》及雙方參加的與知識產權有關的其他多邊協定的承諾。雙方承諾將在通知和信息交流、合作及能力建設等方面進一步開展工作,鼓勵和便利各自政府部門、教育機構及其他在知識產權領域有利益的組織之間聯系及合作的發展,并在提高知識產權權利及體系意識等領域開展合作。根據《協定》,各方可根據其國際義務,采取適當的措施保護遺傳資源、傳統知識和民間文藝。 在貨物貿易、服務貿易、人員流動、投資等方面,《協定》就諸多具體問題做出了明確的規定。此外,《協定》還針對中新兩國在海關、檢驗檢疫等領域的合作做出了制度性安排。 據了解,該《協定》是我國與其他國家簽署的第一個全面的自由貿易協定,也是我國與發達國家達成的第一個自由貿易協定。《協定》是我國加入世貿組織6年后推進對外開放的重要舉措,也是我國實施黨的十七大提出的自由貿易區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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