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隨著我國國內首例制作計算機病毒的“熊貓燒香”案案情逐漸被揭露,利用網絡牟取不正當利益等現象引起關注。兩會期間,一些人大代表呼吁,應加快對網絡立法,建立網絡上的道德、安全規則,防止網絡犯罪行為。 “拿‘熊貓燒香’案來說,根據法律,對制造、傳播病毒者要以后果嚴重程度來量刑,但實際上又很難衡量真正的后果。而病毒侵犯的是‘虛擬財物’,難以‘盜竊罪’論處,這可能直接導致量刑偏輕或定罪困難。”全國人大代表向才銀說,刑法和知識產權法中有關于網絡安全的法律規定,但這些法律、法規要么層次不高、權威性不夠,要么內容規定過于籠統,對網絡安全的保護難以適應網絡迅猛發展的需要。 “事實上,網絡犯罪已涉及到絕大部分社會犯罪現象,而且隨著網絡的進一步發展,可能還會出現一些新的犯罪形式。”全國人大代表周曉光說,病毒入侵,傳播有害數據,侵害版權、名譽權、著作權、隱私權及個人生活安定權,非法保存、下載,在網上發布虛假廣告、信息等都屬于網絡犯罪形式。 周曉光代表在兩會上提交了關于制定網絡犯罪控制法的議案,建議出臺法律,一方面樹立網絡行為規范、準則,另一方面便于懲處網上的違法行為。 全國人大代表、中南大學商學院教授劉冬榮建議,對青少年加強網絡安全教育,防止他們沖破網絡犯罪的紅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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