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以為這個案子會歷時好幾年才能得到解決,沒想到這才兩個多月就結案了,我們已經收到了第一筆款項。”濰坊某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很是高興,他們公司在一起欠款糾紛案中起訴諸城市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總訴訟標的超1.3億元。在雙方法律關系復雜、矛盾激烈的背景下,經諸城法院調解,歷時兩個多月,雙方就調解結果達成一致。
在建設工程合同糾紛案件中,通常需要借助鑒定的手段確定工程款結算和工程質量,若通過傳統訴訟程序和模式進行開庭審理,勢必會導致訴訟過程較漫長。
“鑒于此,我們接過此案時,第一想法就是看看能否通過調解盡快解決爭端。”諸城市人民法院院長張同文告訴記者,此案涉案標的額巨大,原告申請查封121套房屋關乎社會民生,這就對本案的處置方式和應對速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稍有處置不當,可能造成被告企業經營驟停,給被告公司的持續經營帶來極大挑戰,進而導致工人失業乃至部分工程項目的徹底“流產”,原告即使勝訴,被告也可能失去實際償還能力。
針對可能出現的困局,諸城法院將調解確定為該案的審理方向。一方面向被告釋明矛盾激化可能導致的耗時費力的訴訟風險及責任承擔,另一方面向原告公司闡明目前被告公司面臨的困難和轉機,勸說原告在付款時間上作出適當的讓步。
經過反復溝通,雙方尖銳矛盾得以緩和,最終對工程款數額及償還方式達成一致意見,原告主動放棄對逾期支付違約金的主張,并主動解除對十幾套房屋的查封措施,被告也根據自身實際經營狀況提供了切實有效的還款方案。最終調解結果不僅維護了原告的合法權益,也確保了被告的正常經營不受影響,以強有力的司法服務,消除了影響營商環境的不穩定因素。
當前,由于建筑工程領域存在一些墊資施工、層層轉包、違法分包等現象,導致此類糾紛案件法律關系復雜,已成為審理的難點和痛點,而調解此類案件更是難上加難。
“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張同文告訴記者,越是困難越要將“實質性化解”落到實處,主動融入社會治理大格局,推進訴源治理和多元解紛工作,真正做到定紛止爭,實現案結事了。“要為企業紓困解難貢獻出司法的智慧和力量,護航縣域經濟高質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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