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中國貿促會研究院發布了《數字技術拉動消費和助力小微企業發展報告》(以下簡稱《報告》)。《報告》認為,我國現階段著力擴大國內需求,把恢復和擴大消費擺在優先位置,支持以多種方式和渠道擴大內需,數字技術憑借高效信息傳遞與獲取、數據挖掘分析、精準識別匹配等優勢有效拉動了消費。
第一,數字技術是消費創新的“加速器”,催生了消費新業態新模式,優化了消費供給。數字技術的發展,催生了直播電商、社交電商、在線服務消費等具有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特征的在線消費新業態模式,推動線上線下融合消費場景持續發展。
第二,數字技術是消費需求的“定位器”,消費市場正在從以產品為中心向以消費者為中心轉變,通過大數據、物聯網等數字技術,企業可以快速精準掌握消費者需求和市場趨勢變化,使個性化定制和精準生產營銷成為可能,柔性生產、反向定制等新的生產和銷售模式快速發展。
第三,數字技術是促消費政策的“放大器”,政府通過與平臺企業合作,借助數字技術實現促消費政策的精準實施和效果放大,有效刺激消費,力促消費復蘇。各地普遍采用發放“消費券”的形式促進消費,通過應用大數據技術和互聯網平臺積累的消費數據,可以根據不同消費群體的行為特征、消費者對不同商品和服務的消費傾向,精準發券,提升促消費政策的效果。
第四,數字技術是消費動力的“提升器”,數字技術助力金融創新,以移動支付為代表的數字普惠金融工具通過提高消費便利性、金融可獲得性,降低金融服務成本,有效激發消費動力。截至2022年6月,我國網絡支付用戶規模已經超過9億人,整體市場覆蓋率位居全球第一。
《報告》同時指出,受到疫情、外部經濟環境等因素的影響,小微企業面臨著訂單下降、賬款拖欠、資金回籠不暢等問題,生存壓力大,國家出臺多項政策助小微企業紓困解難,在這一過程中數字技術發揮了重要作用。
例如,小微企業通過數字化轉型解決“效率痛點”,實現高質量發展。通過數字化轉型,小微企業可以提高運營管理效率、實現降本增效,《國務院關于數字經濟發展情況的報告》顯示,通過智能化改造,110家智能制造示范工廠的生產效率平均提升32%,資源綜合利用率平均提升22%,產品研發周期平均縮短28%,運營成本平均下降19%,產品不良率平均下降24%。在商務領域,小微商家通過應用互聯網平臺的低門檻、多樣化數字工具可以有效降低運營成本,自2021年8月起,超2900萬小微商家通過支付寶平臺提供的數字化工具節省了超100億經營成本。
《報告》建議,從五個方面發力,增強數字技術對消費和小微企業的促進作用。第一,優化監管模式,提高數字經濟的治理能力,包括完善數字領域法律法規,創新數字監管方式方法。第二,提高政府數字服務水平,保障公平,包括共建“數字友好社會”,提高數字普惠服務能力,構建全民數字能力培育體系。第三,強化行業規范,健全數字安全保障體系,包括完善數字標準體系,落實平臺數據安全保護的主體責任,規范數字技術的應用。第四,優化數字供給,大力發展數字服務市場,包括推動數字化服務優化升級,支持第三方數字化服務供應商、互聯網平臺等為企業和商家提供“量身定制”數字方案。第五,推動互聯網平臺加快開放數字生態,強化對于小微企業和商家的數字化賦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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