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北京發布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患者醫療保障相關階段性政策。
住院患者:在所有收治醫療機構發生的符合新冠診療方案的住院醫療費用,個人負擔部分由財政給予補助。該政策以患者入院時間計算。
門急診患者: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及發熱、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覺減退、鼻塞、流涕、結膜炎、肌痛和腹瀉等11項疑似癥狀相關費用不設起付線和封頂線,報銷比例為90%。
同時指出,由于政策調整門急診醫療費用產生的差額,4月份將根據醫療機構上傳的(1月8日至3月31日期間)信息,進行自動補差處理,補差費用將直接撥付至參保登記的代發銀行賬戶,患者無需自行申報。
所有政策先行執行至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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