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地方金管局掀起掛牌潮之后,近日地方金融監管再加碼。據《經濟參考報》記者不完全統計,近一個月以來,已有湖南、江蘇、山東等多地就落實金融監管屬地職責展開部署。
央行行長易綱此前在“中國發展高層論壇2019年會”上表示,今年將進一步推動金融監管體制改革,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央行副行長、國家外匯管理局局長潘功勝也表示,要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
湖南省地方金融監管工作會議提出,地方金融監管系統要盡快適應機構改革后新的職責要求,明確對地方資產管理公司、小額貸款公司等7類機構監管范圍,并逐步強化對投資公司、社會眾籌機構等4類機構的監管。南京金融監管局的“三定”方案近日正式落地,明確內設機構的具體監管職責,進一步細化了金融防范及監管體系。厘清監管責任的同時,地方也在著力彌補監管真空。近日,《四川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條例》通過,并將于7月1日起施行。此前,山東、河北等地也曾就金融監管出臺地方性法規。
中國社會科學院金融研究所法與金融研究室副主任尹振濤在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采訪時表示,目前來看,地方金融監管的核心目標是區域性金融風險的防范和對區域性金融機構的監管。具體的監管職責主要是對“7加4”類機構以及一些新興金融領域的監管。
當前地方金融監管仍面臨不少困難和挑戰。盤古智庫高級研究員盤和林表示,我國地方金融監管當前正處于從中央單一監管模式逐漸過渡到中央為主地方為輔的雙層監管模式的改革階段,存在屬地監管與金融機構全國性經營的矛盾、央地行為邊界不清晰、多頭管理等難題。此外,金融科技的發展衍生出網絡借貸等金融新業態,具有全國性、數額巨大、牽涉面廣等特征,對屬地監管提出新的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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