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經濟日報》財經版以《商業銀行利潤增速下滑 不良微升》為題,報道了截至三季度末,我國商業銀行不良貸款余額較上季末增加566億元,不良貸款率比上季末上升0.01個百分點。雖然當前商業銀行不良貸款率保持相對穩定,但不良“雙降”工作依然不容松懈,商業銀行必須從源頭抓起,提高規避不良貸款的能力。
一是加強資金用途調查能力。應摸清借款申請人資金的真實用途,發現以虛假用途申請的,應及時制止。信貸資金用途必須合法合規合情合理,確保資金用于企業經營,否則,貸款產生不良的風險較高。同時,加強經營現狀分析能力,重點分析企業財務報表及會計賬、日常經營費用,以及與經營相關的銀行流水等。
二是加強有效擔保落實能力。謹慎落實擔保措施,謹防出現擔保無效和擔保變現困難。所抵押擔保還應到法定部門辦理登記手續,若有必要,應辦理強制公證。
三是貸后跟蹤檢查能力。嚴格落實貸后跟蹤檢查制度,做到及時發現不良風險,盡早解決。對于貸后資金去向,應核實其用途。借款人一旦出現不良預兆,應及時采取措施,追加擔保,提前還款,或由強制公證書申請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