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監管草案備受關注,卻一直懸而未決。記者從業界了解到,監管層近期召集部分從業人士對P2P的監管問題進行了討論,討論的重點包括:P2P平臺不得做資金池、不得給關聯方融資、不得拆時間標、一個標必須5天內融滿、每戶最多總融500萬、單筆最多融資100萬等。 在討論的P2P監管規則中,較引人關注的當屬單戶(單個融資方)最多總融500萬,單筆最多融資100萬的規定。對此,開鑫貸副總經理周治翰說,單筆100萬、總額500萬的額度控制,比較難以滿足發達地區小微企業的融資需求。 周治翰稱,傳統商業銀行一般將3000萬元以下的貸款定義為中小企業貸款。由于全國各地經濟發展水平不一,建議監管層授權各省可根據當地實際經濟發展狀況,制定貸款額度控制的標準。經濟發達的省份,可適當放寬單筆借款金額、貸款總額的標準。 對于單人單筆100萬元,總融資500萬元的新規,投之家CEO黃詩樵認為,此舉有利于分散資金風險,會對現有大標模式的平臺影響較大。不過他同時表示,由于借款需求客觀存在,會導致一些融資方為了規避這個限制,借用多個身份申請借款。 此外,討論中業界對取消了之前提到的10倍杠桿率限制,普遍持正面積極態度。黃詩樵認為,限制杠桿意味著平臺的待收總額受到限制,一些好的項目因此無法獲得融資,這不利于P2P平臺發展。 事實上,監管層對P2P的監管政策一直在探索階段,此次討論的監管規則也只是處于內部征求意見的階段,并非監管細則雛形,所以很多細則還有待打磨,后期也不排除會有較大變動。對于新的監管草案將何時公布,截至記者發稿前,銀監會并未給出答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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