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萬科企業刊發公告宣布,公司董事會已決議通過同意萬科物業業務通過市場化道路,追求快速增長的總體策略,同意萬科物業業務引入事業合伙人機制。 該事業合伙人機制只面向萬科物業體系員工。由從事萬科物業業務的境外或境內主體面向萬科物業員工參與設立的一個或多個持股主體增發10%(以增發后的股本為100%)的股份,每股認購價格為專業估值機構做出的估值。其中3.3%(以增發后的股本為100%)的股份在2015年內分配給物業員工,剩余6.7%的股份暫不明確到個人名下,未來在滿足設定的考核指標后,再轉讓給物業員工。剩余6.7%股份的具體激勵方案由董事會授權董事會主席或其授權人士批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