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金科股份公告稱,董事會審議通過了《關于<金科地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員工跟投房地產項目公司管理辦法>的議案》,金科股份表示,為了進一步提升獲取項目的質量和項目運營效率,將項目經營效益與跟投員工個人收益直接掛鉤,實現收益共享、風險共擔,公司制定了該管理辦法。 公告顯示,金科股份跟投項目為2015年6月30日后首次開盤銷售的項目,其中銷售型項目的跟投員工投資方案由總裁會議根據該辦法審批。其他類型項目的跟投員工投資方案需經過公司董事會主席審批方能實施。跟投員工投資人分為必須跟投人和自愿跟投入。跟投資金全部由跟投員工投資人自行籌集。跟投員工投資人通過有限合伙企業進行投資,一個有限合伙企業投資一個跟投項目。每個跟投項目中的所有跟投員工投資人合計持有的項目公司股權比例不超過10%;每個跟投項目中的單個跟投員工投資人持有的項目公司股權比例原則上不超過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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