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屢屢被“冷空氣”襲擾的兩融業務,有望迎來政策春風。
證券時報記者獲悉,監管部門在修訂融資融券管理辦法,其中一項重大變化是,兩融合約滿6個月可能不用強行平倉了。
合約到期有望展期
據了解,辦法修訂后可能會考慮允許券商與客戶約定的融資、融券期限進行展期。也即監管部門擬允許兩融合約到期后,券商根據客戶的申請辦理展期,但展期次數不得超過2次,且每次展期的期限不超過6個月。
對于該政策的修訂,眾券商紛紛表示歡迎。尤其是因為合約到期未要求客戶平倉,而在年初被處罰的幾大券商。
按照原兩融業務規則,融資、融券合約最長期限不得超過6個月且不得展期。這意味著兩融客戶在6個月到期后都須將融資買入股票賣出,連本帶息歸還券商后,再行訂立新合約。
業界普遍觀點是,這不僅不利于培養長線投資者,而且集中強行平倉,容易造成市場波動。
此外,海外市場普遍允許客戶融資合約到期后展期1~2次,業界由此認為,在中國資本市場持續開放的背景下,兩融業務規則和海外接軌是大勢所趨,因此允許合約展期是大概率事件。
交易滿6個月
開戶門檻難取消
值得注意的是,在本次融資融券業務規則修訂中,取消客戶在同一券商交易滿6個月才能開戶的門檻呼聲也很高。
業界對此并不樂觀,作為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制度的重要一環,這一規定取消的概率較低,但有可能修改為在證券市場交易滿6個月,這6個月的交易并非必須在同一家券商完成。
投資者普遍關心的除了允許客戶合約到期后展期所帶來的便利和更具人性化,還有監管部門對于兩融業務的態度。
監管之意更在規范
實際上,自今年年初起,為了維護股市平穩運行,監管部門即加大了兩融業務違規的核查力度,并從各個方面不斷提示券商注意經營風險,提高流動性管理水平。
近期,證金公司甚至建議將兩融業務和凈資本掛鉤。兩融業務今年遭受了史上最強監管風暴。
不過,一旦兩融業務允許展期,不僅說明監管部門過往種種政策,均是單純規范兩融業務的發展,而非一味打壓。
去年年底,證監會[微博]對45家證券公司的融資類業務進行了為期兩周的現場檢查。檢查發現,部分公司存在違規為到期融資融券合約展期、向不符合條件的客戶融資融券、未按規定及時處分客戶擔保物、違規為客戶與客戶之間融資提供便利等問題。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鄧舸表示,個別證券公司還存在整改不到位、受過處理仍未改正甚至出現新的違規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