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在對桂林和寧波兩家企業的案件調查中發現,這些非法銀杏葉提取物已流向了保健食品企業。因此,食藥總局要求所有使用銀杏葉提取物生產保健食品的企業立即開展自查。”食藥總局食監三司司長王紅6月9日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表示,這也意味著今年保健食品大排查的開始。 按照有關規定,銀杏葉及其提取物可用作保健食品原料。截至2015年5月28日,共批準含銀杏葉及其提取物的保健食品457個,其中含銀杏葉產品175個,含銀杏葉提取物產品282個。 食藥總局監督檢查時發現,桂林興達藥業有限公司、寧波立華制藥有限公司兩家銀杏葉藥品生產企業涉嫌生產經營用鹽酸工藝生產的銀杏葉提取物,5月20日和29日已經要求企業采取停產、召回已售出產品等措施。 “包括進口廠家和國產產品的所有產品都必須進行自查,自查內容包括是否從上述企業購進銀杏葉提取物以及使用該原料生產成品及銷售情況,是否在使用的銀杏葉提取物原料中違法添加其他物質等。”王紅說,企業自查和問題產品召回工作應于6月15日前完成并向所在地省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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