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日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證券法(修訂草案)提出,證券經營機構、證券交易場所和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從業人員、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以及其他證券從業人員,應事先申報本人及配偶證券賬戶,并在買賣證券完成后三日內申報買賣情況。
記者20日從新華社新華視點微博獲悉,20日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證券法(修訂草案)提出,證券經營機構、證券交易場所和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從業人員、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以及其他證券從業人員,應事先申報本人及配偶證券賬戶,并在買賣證券完成后三日內申報買賣情況。
匯總:
證券法修訂草案取消股票發行審核制
我國擬修法允許設立證券合伙企業
證券法修訂草案設專門一章加強投資者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