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廣西壯族自治區法制辦了解到,為解決住宅區供配電設施建設、維護和管理問題,以保障住戶正常用電,廣西制定辦法規定,新建住宅區供配電設施建設維護費計入建設項目總投資,開發建設單位不得在房價外加收新建住宅區供配電設施建設維護費。
廣西壯族自治區法制辦副主任潘東說,目前,廣西新建住宅區供配電設施一般由開發建設單位負責建設,建成后移交物業服務企業維護和管理。這種前期建設與后期維護相分離的模式存在明顯弊端。
“一是建設質量普遍偏低,二是維護主體缺位,三是維護資金難以落實。”潘東說,這些弊端導致供配電設施故障或老化時,無責任主體,無資金保障,嚴重影響住戶正常生活的同時,還造成物業和業主之間的矛盾糾紛,要求理順這些問題的呼聲較為強烈。
記者了解到,廣西制定的辦法還規定,供電企業應當確保新建住宅區供配電設施建設維護費用完全用于建設和維護,每年3月底前將上年度費用收支情況報價格、審計部門。此外,供電企業不得擅自擴大新建住宅區供配電設施建設維護費收取范圍、提高收費標準。
目前,貴州、福建、重慶等20多個省市均出臺相關規定,對新建住宅區供配電設施的建設和維護進行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