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銀監會修訂了《商業銀行并購貸款風險管理指引》(以下簡稱《指引》),將并購貸款期限從過去規定的5年延長到7年,并且允許并購貸款在并購交易中的占比從過去的50%提高至60%,此外,對于并購貸款的擔保要求也有所放寬,從過去的強制性規定改為原則性規定。 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采訪的業內專家表示,并購貸款松綁的背后是為化解產能過剩提供充足的資金,滿足兼并重組企業的融資需求。其中,銀行信貸扮演著重要角色。除了國內兼并重組的需求之外,值得一提的是,在經濟增速放緩的背景下,利用全球市場化解國內產能已經成為一個現實選擇。一方面,新興經濟體和發展中國家的基礎設施欠缺,基建需求龐大;另一方面,不少發達國家因為主權債務問題纏身,難以成為拉動全球經濟增長的引擎。 有業內權威人士指出,我國產能過剩問題主要集中在傳統制造業,特別是鋼鐵、水泥、電解鋁等行業尤為突出,并且這兩年有逐漸從傳統行業向新興行業轉移的跡象,而光伏、風能、太陽能等行業也已顯露出過熱的苗頭,因此,這六大行業獲得并購貸款的需求可能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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