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召開的2015年上海市國資國企工作會議上傳出消息,2015年上海國資國企改革將重點在8個方面著力,圍繞建立健全企業長效激勵約束機制,會議提出,要以分類管理為前提,以任期契約管理為基礎,以建立健全長效激勵約束機制為核心,統籌推進國有企業領導人員薪酬制度改革。
按計劃,今年上半年,上海將完成第三批企業領導人員任期目標責任簽約,實現任期契約管理全覆蓋,完善企業法人治理結構,優化董事會和監事會結構,探索建立專職外部董事制度。
與此同時,上海還將確定競爭類、功能類和公共服務類企業領導人員的薪酬結構和水平,實施與任期目標向配套的任期激勵。對整體上市公司、高新技術企業和創新型企業,探索建立符合國家規定和特點的股權激勵、“張江辦法”等長效激勵約束機制。
據透露,2015年上海市將按照中國證監會、國務院國資委相關規定,積極穩妥推進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進一步優化審核程序,探索境外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開展上市公司其他股權激勵和新三板掛牌公司股權激勵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