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保監會會同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日前聯合印發《關于開展食品安全責任保險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此舉標志著我國食品安全責任保險制度初步建立,相關試點工作將在全國范圍內啟動。 所謂食品安全責任險,是以被保險人對因其生產經營的食品存在缺陷造成第三者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時依法應負的經濟賠償責任為保險標的的保險。據了解,食責險是發達國家和地區進行食品安全管理普遍采用的機制。資料顯示,目前,我國食責險保費還不足財險保費收入的4%。 《指導意見》提出,將“堅持先行先試、分步推廣”原則,鼓勵有條件的地區、行業、領域先行先試,以大中型企業和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為示范,積極引導其他小企業投保,適時擴大試點覆蓋面。 《經濟參考報》記者注意到,首批納入試點重點推進的食品企業是: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的肉制品、食用油、酒類、保健食品、嬰幼兒配方乳粉、液態奶等企業;經營環節的集體用餐配送單位、餐飲連鎖企業、學校食堂、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的入網食品經營單位等;當地特有的、屬于食品安全事故高發的行業和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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